众多在北京从事园林绿化行业的企业经过发展后都新办风景园林设计资质,或在现有资质上进行增项。风景园林设计专项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初次办理需要从乙级开始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标准条件: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办理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准备的申请材料有: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所需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 8名{园林工程师(风景园林+规划园林+景观设计+环艺园林) 总8人 (其中4人为风景园林高级 4人为中级)}
2、二级建筑师2名
3、二级结构师2名
4、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1名
5、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工程师 1名
6、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1名
7、概预算 1名
总计:专项风景园林工程甲级资质总配备16人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标准:
一、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内完成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二、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8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Ⅰ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Ⅰ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