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的通知
(说明: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含于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范围)
2007年建设部颁发《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同时废止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该标准目前一直延续至今,暂没有正式的其他更新标准发布)
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相关章节梳理
主要针对《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标准中前三个章节,包括等级分类、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承担业务范围,将其中涉及建筑智能化的相关要求进行摘录,以方便大家能够迅速集中抓住重点,了解智能化相关的标准描述内容。
《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第一章节,等级分类
本标准将建设工程划一共分为21个行业,归纳为4给序列: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属于此项范围)
各序列设计资质等级如下:
(摘自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据了解,最新的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2014年、2018年)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对部分标准做了修改,如提高综合甲级资质的门槛;取消了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可取得相应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规定;取消丁级资质等,综以上所述请大家知悉,但最终也没有发布正式修订工程设计标准出台。)
《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第二章节,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涉及设计专项资质要求如下: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必须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的规定。
2、技术条件
专业人员需要配备齐全、合理,企业的主要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要配备必须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的规定。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该部分描述比较笼统,具体详见以下《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中附件6-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第三章节,承担业务范围
涉及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要求如下: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规定见有关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该部分没有描述,具体详见以下《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中附件6-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按《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附件6,对设计专项进行划分,共包括8项,如下,其中建筑智能化属于第二项内容。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3,建筑幕墙工程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按《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中附件6-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规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壹)甲级
资质和信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二)乙级
资质和信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具体规定详见以下附件6-2,另附2个附件表格:1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2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供大家阅览。